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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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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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办学与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主要内容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