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特制定本办法。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本机关的办公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82733629、82706347;传真号码:82739537;邮政编码:214001;电子邮箱地址:jyjbgs@wxjy.com.cn。
  2、提出申请
  (1)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 (www.wxjy .com.cn)上在线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即可,或下载《申请表》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办公室电子邮箱。电子版《申请表 》可在无锡市教育网站上下载,具体网址为www.wxjy .com.cn。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4、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

 
主办单位:无锡市教育局 技术支持:无锡市教育信息资源中心 TEL:82704523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进行浏览 最佳显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