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教学常识读本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
有关教师资格申请人: 为便于应考者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育教学常识读本》教材,我们编写了《教育教学常识读本考试大纲》(试行),现予公布。
附件:1.《教育教学常识读本考试大纲》(试行)2.《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教基一[2009]12号)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
无锡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二○一○年三月四日